民有所呼,“会”有所应。不出所料,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。
今年是“水十条”实施的第三个年头,如何让河更清、水更碧成为全国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。
大家围绕水质良好水体保护建言献策,聚焦黑臭水体治理出谋划策,其中有很多真知灼见。
关注一
民盟中央建议:
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监督
2015年4月,国务院发布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其中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。之后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环境保护部印发了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》(以下简称“指南”),并联合建立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,每季度通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,监管工作初见成效。
但是,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,地方自查的积极性不高,公众监督的效率较低,黑臭水体数量多、治理工程周期长、难以全面监管,黑臭河段大多位于城乡接合部、行政区划分界处等监管薄弱区域等问题仍然存在。
为此,民盟中央建议:
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,优化管理模式。一是形成部门规章制度。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形成部门的规章制度,制定普通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处理办法。二是分地区指导。对地区进行分类,以“指南”中的目标为基础,对各类地区的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,对监督管理工作有所侧重。三是优化管理模式。建议在管理模式上充分吸收科技发展成果,借鉴或利用网格化社会治理的经验,促进各部门黑臭水体监督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,加强部门协同,提高监管效率。选取有网格化管理经验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。
建立国家级遥感监测管理机制。一是提高监测频度。依托卫星遥感的大量数据,针对36个重点城市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,其他地级以上城市每年一次监测。二是提高监测精度。投入力量开展技术攻关,充分考虑城市黑臭水体的形态特征、季节特征、空间特征、温度特征、黑臭来源和周边环境等,科学合理地采集黑臭水体样本,结合已上报信息,着力提高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测精度,减少城市相关管理部门核查的工作量。三是提高监测内涵。根据监测成果,辅助判断黑臭水体的成因。
加大财政支持力度。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规模。聚焦重点,增加投入,为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提供财力支撑,保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顺利实现。二是支持国家级监管平台建设。进一步完善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。三是支持省级和市级管理工作。充分利用相关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,实现黑臭水体监管信息高效采集、有效共享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,各省级和市级财政应根据监管工作量大小,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。
关注二
农工党中央建议:
进一步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
“目前,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。”农工党中央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的一份“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建议”中这样写道。
针对入河排污口监管法律制度、长江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,以及入河排污口布局不合理、登记核查制度不完善和监测监控能力薄弱、监管手段缺乏等问题,农工党中央建议制定出台《长江保护法》或《长江保护条例》,从法律层面明确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职能职责。并利用流域机构的法定职能和独特优势,完善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和机制。
在优化长江入河排污口空间布局方面,农工党中央建议,推进《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、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》尽快落实。在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方面,加快健全长江入河排污口登记和核查制度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《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》和《入河排污量统计技术规程》,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设置、审批及排污情况建档上图,及时录入国家监控系统。在提高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监控能力方面,建议建立健全国家督查、流域核查、省级巡查、地市检查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。加强监测机构能力建设,做好日常监测和监督性监测,定期统计入江排污量,监测和统计结果应及时录入国家监控系统。
关注三
全国政协委员姚克建议:
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监督四级联动
4年前,浙江省委提出了“五水共治”的政策和号召,将“排涝水、治污水、保供水、防洪水、抓节水”作为重点工作任务。
浙江省政协开展了三级政协联动、万名委员助推“五水共治”的民主监督活动。委员们不当旁观者,而是冲到了治水的最前线,分成不同小组对工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。
建议全国政协也开展类似的活动,四级联动,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政协委员能够就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具有实效的民主监督。